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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三中培养学生良好书写习惯要求

2014年11月10日 18:52:25 访问量:19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要求,引导和鼓励商都一中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商都三中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质量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对全校师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师重视规范汉字书写基本功,经常对全校教师进行粉笔、钢笔、毛笔“三笔字”书写培训,重视培养学生的良好书写习惯和书写能力,定期举行促进规范汉字书写的有意义的活动。

二、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对规范汉字书写的课堂和教学质量负责,政教处、办公室、学生会对规范汉字书写活动负责,切实做到每周有总结、每月有活动、每学期有考核的三步教学计划的落实,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立体化管理网络,规范有序地保证了规范汉字书写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全校学生进行经常性的规范字的书写培训。结合“三习”教育,每天下午第一节课的前十分钟,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写字练习,培养学生正确的书写方式和良好的书写习惯。全体教职工重视规范汉字书写,全体教师均能以正确、规范的书写为学生做表率;语文教师均能进行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并把这个条件作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学生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尤其不能出现错别字。为更好的强化落实此项规定,学校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引起了全体教师、学生的高度重视。

     五、语文、写字教师在学科课堂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训练; 教务处经常检查非语文教师上课使用板书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学校听课、评课把规范汉字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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