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字资料 > 商都三中评优评先制度

商都三中评优评先制度

2014年11月10日 18:55:07 访问量:239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老教师、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1.评优名额按三个年段教师数和行政人员数分配,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2.考虑学科间平衡,同一年级同一学科评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班主任除外)。
        三、评比办法
        1.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
        2.各教研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推荐名单。
        3.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校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报上级部门。
        4.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的教师,结合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经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
        5.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县教育局选送。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在校园内、上课不说普通话或普通话不合格者。

5.板书、教案、作业批改字迹不规范者,不对学生进行规范书写文字教育者。
        6.当学年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中满意度最低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
        7.一学年旷课一节以上或旷工半天以上者或政治(业务)学习一学年累计缺席5次(含5次)以上者或一学年累计缺岗5次(含5次)以上者。

 

 

商都县第三中学

  20139

e� nl �d ���d-mode:char'>2.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中汉语拼音、外文不得单独使用,要求与汉字并用,并将汉字置于主要位置。

 

(三)用字载体维护规范

各类用字必须保持字群、笔画完整,不得出现缺字、缺笔少画现象,并保证用字载体清洁、美观。

编辑:王栋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商都县职业技术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商都县职业技术学校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火车站南300米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