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和教育局党委的要求,为确保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严肃党员干部及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纪律,规范教师行为,强化师德建设,特制定如下纪律要求。
一、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服从大局。
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党旨,自觉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本着“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精神,投入到“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端正态度,切实整改。
二、 遵守各项制度,起表率作用
遵守各项制度,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的监督,在活动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必须履行手续,报请教育局。
三、 坚持学习,密切联系全体师生。
坚持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坚持实践中向群众学习,多沟通,多交流做师生的贴心人。
四、 坚持求真务实,严禁形式主义。
每位党员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反馈信息,不图虚名,不搞形式。做到“真”“实”。
五、 注种师德修养,做师生的表率。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乱发资料乱收费,积极开展帮扶制度。
六、 尊重学生,一视同仁。
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做到严与爱结合,特别关注单亲家庭孩子,留守儿童,做他们的知心人。
七、 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严格学习制度和实践活动的各项程序,认真落实每一项具体工作,做到不应付、不敷衍。
八、 正确对待群众意见,严于解剖自己。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得对提意见的同志采取任何报复手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目的与任务是查摆问题,严格自我解剖,制定完善制度,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商都县职业中学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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