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
教代会17号
为加强我校的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账与实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损坏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广大师生遵照执行。
一.要求: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热爱学校,爱护学校财产,爱护花草树木,不做有损于学校财产的事。
2.坚决执行谁用谁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杜绝乱拖、乱换及无故损坏的不良现象,如核实后由负责人进行赔偿。
3.对固定财产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对账,做到账物相符,来路清楚,去处有数。
4、全校所有财产均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二、采购制度︰
1.凡申请购物者﹙部门﹚,一定要填写购物申报单,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
2.采购物品时必须有购物申请单、申请单并注明名称,数量、用途。申请单交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使用。
4、财产管理员要验收物品入库,并登记账册、汇总入账,入库时要分门别类,妥善保管,避免物品损失及流失,学校定期检查财产库存情况。
三、领用、借用以及赔偿制度︰
1、库存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领用办公用品,需按标准
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校长签字后领取。高档财产或特需物品,或超标准的用品,必须经校长批准。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应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2、班级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课桌、凳、黑板、一切电器、多媒体设备、门窗、玻璃、沙窗、锁子、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等,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及班主任共同负责保护、管理。班内财产损坏,由班主任负责追查,谁损坏,谁负责,按规定赔偿。查不明情况由全班师生共同负责,按规定价格赔偿。
3、教学用品不能挪作他用,专供学校使用,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方可外借,借出的物品必须填写借条及借还物品日期,到期后要按时收回。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4、名处室、组、班级等所配备物品,不得私自互相换用,不许私自拿回家里使用,由此造成影响或损坏、丟失,将追究负责人或个人的责任。
四、财产的检查及报损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对全部财产进行登记,由总务人员到各部、处、室、班级进行财产登记核实交各负责人签收。
2、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学期进行清查,以物对账,做到账、物、表相符。
3、每学期的期中、期末结束后都要对各部、处、室、班级公用财产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公示并送交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作为班级和班主任工作评比依据之一处理。如有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负责人或有关班级、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予以公开表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损物要加以区别,找到损坏原因,统一登记,报损单要由财产管理员填写,由学校领导签字,方可报损,在报损废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应及时入账。做到摸清家底,保证资产安全的目的
5、认真做好教职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2015年4月1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