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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演讲活动通知

2013年04月08日 08:06:34 来源:商都县职业技术学校 访问量:286
一、指导思想
    为了使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努力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增强全体师生的爱国热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体教师中举行主题演讲比赛。
二、演讲主题:“中国梦  我的梦”
三、演讲要求
1.演讲稿要求:取材真实,主题鲜明;视角独特,鼓舞人心;语言生动。
2.演讲要求:声情并茂,有感召力、亲和力,举止大方得体。尽可能脱稿。
3.演讲稿字数1500——1800字。
四、比赛规则
1.比赛顺序赛前抽签确定。
2.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评分。
五、评分标准与奖励
记分采取10分制,满分10分,具体标准如下:
1.演讲内容5分(紧扣主题,联系实际,内容充实,条理清晰)。
2.语言表达3分(普通话标准,语速适中,表述流畅,声情并茂,手势自然)。
3.仪表形象2分(精神状态饱满,仪表举止得体,表情动作到位)。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4.本次比赛设集体一等奖一名。个人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比赛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41—47):宣传、动员、准备阶段。
2.比赛阶段: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第一阶段:(48—414以部为单位进行预赛选拔。要求全体教师都要参加初赛,推选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具体时间、地点部主任自行安排。
第二阶段:(415---421日)为决赛阶段,高中部(负责人葛小红、赵武君)、初中部(负责人师跃昌、张玉萍)、小学部(负责人贾玉林、冯立云)各推选3人,教辅、职员、工勤人员(负责人罗雪清、邢占平)推选2人参加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学校统一安排。
3.           活动表彰、总结阶段(422—429日):以比赛为契机,增强全体师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2013.4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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